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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樣采集是水質檢測全流程的首要環節,其規范性直接決定監測數據的代表性、準確性與可比性。若采集過程存在偏差,即便后續實驗室分析再精密,所得結果亦無法真實反映水體的實際狀況。因此,嚴格遵循水樣采集的技術要求,是保障水質監測質量的前提與基礎。 一、采樣容器的選擇與預處理 采樣容器的材質選擇至關重要。容器材料應具備優良的化學穩定性,在樣品采集與貯存期間不得與水樣發生物理或化學反應,亦不得吸附待測組分或向水樣中溶出干擾物質。硬質玻璃與聚乙烯是常規監測中廣泛使用的容器材質,石英與聚四氟乙烯雖性能更優但成本較高。一般而言,有機類監測項目宜選用玻璃容器,無機類監測項目可使用聚乙烯容器。 容器在使用前須經嚴格洗滌。常規洗滌程序為:洗滌劑清洗一次,自來水沖洗三次,再用蒸餾水蕩洗一次。對痕量分析項目,則需以10%硝酸浸泡24小時后,經自來水漂洗并用去離子水充分蕩洗三次。洗滌后的容器應晾干備用,并須經質量檢驗方可投入使用。 二、采樣點位的科學布設 采樣點位的布設應依據水體類型與監測目的科學確定。對于地表水,監測斷面應避開死水區、回水區及排污口,盡量選在順直河段上,要求河床穩定、水流平穩、水面寬闊、無急流或淺灘且便于采樣。河流型飲用水水源地通常在水廠取水口上游100米處設置監測斷面。采樣垂線與采樣點的數量則根據水面寬度與水深確定。分層采樣時應自上而下進行,避免不同層次水體混合。 對于地下水采樣,采樣前須進行洗井,洗井水量應達到井容積的3至5倍,直至水溫、pH、電導率、溶解氧、氧化還原電位及濁度等參數達到穩定標準。 三、采樣方法與操作規范 采樣方法的選擇取決于水體特征與監測目的。瞬時水樣適用于流量不固定或參數不恒定的情形;混合水樣則適用于靜態水體或需獲取平均濃度的情況。在采集自來水或抽水設備水樣時,應先放水數分鐘,使積存于管道中的雜質與陳舊水排出。采集水樣前,應以待采水樣蕩洗采樣容器及盛樣瓶塞2至3次。但須注意,石油類、糞大腸菌群等特殊項目須使用特定規格的采樣瓶單獨采集,不得以水樣蕩洗。污水采樣位置應在斷面中心,水深大于1米時在表層下四分之一深度處采樣,水深小于或等于1米時在水深的二分之一處采樣。 四、現場測定與樣品保存 部分水質參數極不穩定,須在現場即時測定。水溫、pH值、溶解氧、電導率、透明度及感官性狀等項目應在采樣現場采用相應方法觀測或檢驗。現場測定時,應記錄測定深度、時間、水溫及天氣情況等信息。 對于需送往實驗室分析的水樣,須按規范添加保存劑并妥善保存。例如,氨氮與總氮水樣應加硫酸至pH值不大于2。保存劑不得干擾待測物的測定,亦不得影響待測物的濃度。含余氯的水樣,每升須加入0.8毫克硫代硫酸鈉以消除氯對細菌的抑制作用。絕大多數水樣自采集至分析期間應保存在0至4攝氏度的低溫環境中,并注意避光。 運輸前應確保容器密封良好,并根據項目要求采取冷藏措施。樣品須附有清晰標識,記錄采樣點位、時間、水深、水溫、保存劑添加情況等詳細信息。現場還應記錄風向、風速、氣溫及日照等氣象要素。對于pH值、溶解氧、懸浮物等特定項目,須單獨采集并立即測定或加入特定保存劑。采樣人員應使用GPS定位或固定標志物確定點位,確保歷次監測數據的空間可比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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